[已解决] 跨年发票报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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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25 6:04 下午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34号):费用所属期归属为2024年,即使发票在2025年取得,仍可在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具体操作:在2024年12月31日前计提该笔费用,2025年在办理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即可。
2024年12月31日前记账: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付款-暂估
2025年1月取得发票后冲销暂估,重新入账。
对于销售人员外出较多的企业,建议财务部需要建立“暂估入账”机制,避免跨期费用争议;并汇算清缴前完成发票补齐(最晚次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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