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全部都是业务招待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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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25 4:36 下午



日常工作中,有不少人常常把餐费与业务招待费等同,其实并非所有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处理时如何核算餐费,对企业经营利润和企业所得税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从税务实践角度来看,招待费的范围包括: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那么在会计处理时,这些费用应如何核算呢?
一是 根据产生餐费的实际用途进行核算;
二是 遵循相关性原则将餐费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以下列举一些比较常见的情形:
(1)为开展业务招待客户用餐,计入“招待费”
(2)员工在食堂就餐、员工加班聚餐,计入“职工福利费”
(3)员工出差的就餐,在标准餐费内,计入“差旅费”
(4)企业员工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在培训期间就餐,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5)企业在酒店召开会议,在会议期间就餐,计入“会议费”
(6)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就餐,计入“开办费”
(7)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计入“工资薪金”
(8)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计入“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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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25 4:38 下午



补充一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可以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
因此,在进行餐费核算时,需要仔细分辨餐费因何原因产生,不可一概而论将所有餐费都计入业务招待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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