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GP身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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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GP身份问题

(@chenbing)
杰出成员
已加入: 4 周 前
帖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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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企业,我再请教老师两个问题:

1、合伙企业不能独资么?

2、所有组织和个人,都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么?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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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caixb)
活跃成员
已加入: 5 月 前
帖子: 4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不能独资,合伙企业,顾名思义,一个合伙人是不能合伙的,需要二个以上。

依据是《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此处指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是,有的组织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依据是《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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